包头市工商联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联关于开展201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联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暨“内蒙古民营企业100强”活动的通知
包工商联发〔2014〕 15号
包头市工商联转发内蒙古自治区
工商联关于开展201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
工商联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暨“内蒙古民营
企业100强”活动的通知
各旗县区工商联、稀土高新区工商联,各直属基层商(协)会,各企业: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联《关于开展201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联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暨“内蒙古民营企业100强”活动的通知》(内联发〔2014〕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及以下要求,认真落实。
一、请年销售额或营业收入达到3亿元的民营企业填写《2013年度全国工商联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表》,通知文件及相关表格直接登录sgm.acfic.org.cn注册后填报即可。请于2014年4月7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三份)报市工商联928室。
二、调研表一律用A4纸打印,不得使用传真件、复印件和手写件,避免数据因模糊不清出现差错。各项数据必须填写完整、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调研表填写后须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方为有效。营业收入总额超过10亿元的,须提供企业2012年度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直接上传至调研网站扫描件即可。
三、集团企业下设多个子公司的,其各项经济指标应按照国家企业会制制度中有关合并报表的规定上报。已合并报表进入集团公司的子公司,若集团公司已报,子公司不再进入调研排序。
联系人:张海旺 白洁
联系电话:2859927 13847250715
包头市工商联
2014年3月27日
附件:
2、用户登录名及密码
3、2012年度内蒙古民营企业100强名单(可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