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工作职能>非公党建>正文
关于建立市区两级工商联党员会领导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3-12-10 09:11    作者:wwwbet36365com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副主席、副会长单位,各异地商会、行业商(协)会,各旗县区工商联、稀土高新区工商联: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中发[2010]1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要重视工商联党组协助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2012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11号),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机构联系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鉴于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即将正式设在市工商联,并与市工商联党组合署办公的实际,为了充分发挥工商联在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深入开展,经市工商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建立市区两级工商联党员会领导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系点的确定

  市工商联每位党员会领导联系6户以上非公有制企业(详见附件)。各旗县区工商联、高新区工商联的每位党员会领导联系本地区的5户以上非公有制企业。

  二、主要任务

  1、建立党建工作良性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企业职工群众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在企业发展中的政治引领作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2、加强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和示范点建设。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开展标识规范、场所规范、活动规范、工作规范、资料规范等“五个规范”为主要内容的规范化建设,提高党组织自身发展水平。以党建强、发展强为目标,按照生产经营好、企业文化好、劳动关系好、党组织班子好、党员队伍好、社会评价好的标准,培养“双强六好”企业党组织。在此基础上,选树“有说头、有听头、有看头”的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示范点,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

  3、开展经常性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带领党员和职工群众围绕企业“科学发展、转型升级”创先争优,引导和帮助企业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导向,自觉调结构、转方式、上水平。积极推进自主创新,努力掌握更多自主知识产权,培育更多自主品牌;抓紧淘汰高耗能、高排放的落后产能,推行清洁生产和节能技术。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带动作用和模范作用,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

  4、加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积极响应党的号召,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致富思源、富而思进,义利兼顾、以义为先,将发展企业、回报社会做为义不容辞的责任,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优秀建设者。

  5、加大培训工作力度。邀请有关单位、部门的工作人员及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宣讲有利于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措施,为非公有制企业及时获取信息开辟渠道;推荐企业出资人和高管参加企业家高级研修班,协助企业开展员工岗位培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6、建设先进企业文化。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企业文化建设,指导企业开展丰富多彩的企业文化活动,塑造积极向上的企业精神,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逐步形成富有企业个性、全体职工认同、促进企业发展的企业文化。

  7、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听取和反映员工诉求,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具体要求

  1、每月督促每个联系点报送一篇信息。

  2、每半年至少到每个联系点指导工作一次。

  3、每年协助每个联系点举办一次员工培训。

  4、市工商联党员会领导联系点同时做为分管部室的联系点。各部室要协助分管领导开展好此项工作,并以此为契机,深入基层、了解民情、转变作风、得到锻炼。

  五、组织实施

  每半年召开一次情况通报会,组织交流互学活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整体提升。

  各旗县区工商联党员会领导联系点名单要于8月31日前报市工商联备案。

相关阅读
〖文章来源:wwwbet36365com〗〖责任编辑:wwwbet36365com〗〖打印〗〖关闭
Copyright(c)2013 null主办  null承办
地址:政府大楼406 电话:04728711336  ICP备
wwwbet36365com版权所有